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
推选候选人工作的通知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根据《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(津教教师函[2022]4号)文件要求,以党总支为单位,各总支推选候选人各一人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学校将在各总支推荐候选人中推荐1名作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进行报出,我市将推荐2名候选人。
一、推荐人员基本条件: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践行“四有好老师”“四个引路人”和“四个相统一”要求,政治强、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、自律严、人格正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,贡献突出,事迹感人,享有很高社会声誉,具有重要影响力,人民群众公认。
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曾荣获省部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。(如省部级教学名师、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、市师德先进个人、国家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获得者等,当前已掌握相关人员信息将私信各总支书记仅供参考)
二、推荐候选人所需准备材料:
Word文字材料:所在部门、职称、职务、教龄、荣获省部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(最多三项)、推荐候选人400字以内优秀教书育人事迹;
个人近期1寸标准照(红色背景)。
以上信息以压缩包形式命名规则为xxx总支+推荐人员姓名,由各总支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邮箱:dwjsgzb@tsguas.edu.cn,以上所有材料请各总支务必6月1日下班前报送完成。
三、学校推荐报出人员程序与时间要求:
1.根据各总支推荐票数,票数排名靠前者将作为学校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;
2.根据候选人员名单,提交党委常委会议审议,确定最终报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名单(6月3日完成)
3.学校推荐报出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,详见附件一。(6月6日完成)
附件一 《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
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
2022年5月30日